一、制定背景
为进一步规范粮油生产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,优化补贴对象、操作流程,确保政策精准性、指向性和有效性,结合我区生产实际,制定出台《杭州市余杭区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。
二、政策依据
该《管理办法》主要依据为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澳门赌场攻略,澳门现金网印发<余杭区打造“和美余乡”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>的通知》(余政发〔2024〕180号)等政策文件。
三、主要内容
该《管理办法》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,一是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、粮油规模种植补贴、粮食贷款贴息、订单良种奖励、省市级粮食高产创建项目补助等五项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、补贴标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;二是对补贴申报与审核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进行细化;三是工作要求上,明确粮油补贴对象、村社和镇街、区农业农村局、区财政局各自责任,在补贴资金公示和补贴资料归档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。每项补贴政策各有侧重,具体如下:
1.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。补贴旨在保障基本盘。核心目的是确保耕地不撂荒、用途不改变,保护粮食生产的根基。补贴发放与“非粮化”、“非农化”行为直接挂钩,明确了7类不予补贴的情形,体现了“谁种粮谁受益,谁多种粮谁多得”的政策导向。
2.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对象为我区稻麦种植面积(以实际收获面积为准)5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(包括种地农民、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)。补贴旨在鼓励“多种粮、种好粮”。核心目的是扶持规模化经营,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。实行分级超额累进补助,种植面积越大,亩均补贴标准越高,特别是对200亩以上的大规模经营者给予显著更高的补贴,释放了明确的规模经营激励信号。对再生稻、油菜、旱粮及“三园”套种等特定模式也有专门支持。
3.粮食贷款贴息对象为在余杭区全年稻麦复种总面积50亩(含)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(包括种地农民、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)。补贴旨在缓解融资难题。核心目的是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支持,降低生产成本。通过财政贴息直接降低生产主体的融资成本。
4.订单良种奖励对象为与持有效水稻、小麦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,并按订单交售水稻、小麦良种的农户、家庭农场、专业合作社社员等种子生产者。奖励旨在推动产业上游升级。核心目的是鼓励生产和使用优质良种,从源头保障粮食质量和产量。将补贴与市场订单挂钩,确保了生产的市场导向。
5.省市级粮食高产创建项目包括水稻(小麦)千亩示范片、旱粮百亩示范方、油菜百亩示范方、水稻高产攻关方。项目补助旨在树立区域标杆。核心目的是通过以点带面,辐射带动全区粮油产量面积双增长。除项目补助外,还对获得“浙江农业之最”和在省里获名次的项目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,树立了追求高产、高效、绿色的鲜明导向。
四、新旧政策差异
(一)调整内容。1.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进行了补充,对于流转至其他经营主体耕种的耕地,可依据流转(承包)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,流转(承包)合同未作约定的,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(包括集体经济组织);补贴依据明确为“粮食播种面积”。
2.对再生稻第二季补贴标准作出明确规定,第二季亩产400公斤以上(含)的,第二季亩产全额补助;第二季亩产低于400公斤,第二季亩产按水稻补贴标准50%折算补助。
3.对常规水稻种子的订单良种奖励标准调整为“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,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”。
(二)新增内容。省市级粮食高产创建项目补贴在原来的基础上,再按排名进行奖励:获得“浙江农业之最”的项目主体,给予5万元奖励;获得省市级粮食高产创建项目一等奖的主体,奖励3万元,获二等奖的奖励2万元,获三等奖的奖励1万元。
五、实施范围
余杭区所有镇街。
六、实施时间
本办法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,适用于2025年度及以后的粮油生产补贴资金,原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与本资金管理方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七、关键词解释
粮食贷款贴息: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粮主体在贷款时给予的利息补贴。
八、注意事项
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申报面积按区内实际收获面积进行申报,不以播种面积申报。
九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
解读机关: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
解读人:陈佳麒
联系电话:0571-89517504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