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相关规定,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(灭失),现声明作废,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。
权利人:韩樑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紫樾府8幢1单元1602室,不动产权证号:浙(2020)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83792号。
权利人:陆知衡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勾庄佳苑16幢1单元301室,不动产权证书:浙(2021)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39413号。
权利人: 冯发兴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祥盛家园14幢4单元602室,不动产权证书:浙(2016)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01105号。
权利人: 沈奕晨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杜甫新苑杜康苑11幢1803室,不动产权证书:浙(2023)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515号。
(监督电话:0571-89395394,联系地址: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)
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
2025年12月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