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岭水库水源保护长效管理实施意见》(“美丽余杭”办〔2024〕9号),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牵头组织区林水局、区农业农村局、区财政局等部门就2024年度四岭水库水源保护长效管理资金拨付工作开展考核,根据考核结果,现拟向鸬鸟镇拨付四岭水库水源保护长效管理资金135.375万元。
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透明”的原则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-4月24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(个人需署真实姓名、单位需加盖公章)。
联系人: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(污染防治科)李琴;联系电话:0571-89518038。
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
2025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