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相关规定,下列不动产权证书(证明)公告作废。

浙(2019)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104443号、浙(2020)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79624号、浙(2017)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74873号、浙(2024)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80323号、浙(2024)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244号。    

(监督电话:0571-89395394,联系地址: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)

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

2025年8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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